财货用玉器主要指货币,紫绿玛瑙和玉一样我国古代即为财富,曾在商品交换中作为自然物货币流通使用。玉币的前身为货贝,是我国最早出现的一种货币。其为人所用源于夏,盛行于商而衰于周。春秋之世因金属货币的兴起,货贝便失去其自然物货币的功能。但在商周时代,先民们在贸易活动之中,因自然货贝数量不足,为弥补流通之所需,曾以玉、石、骨、蚌、陶诸材仿制贝形。这就是玉币的起源。
在“三礼”的论述中,玉币和其他各种玉器都曾经被列为国家的主要财政来源。这其中绝大部分玉器虽然就其本身来说并不是财货用玉器,但确实是财政征收的对象。所谓财贡,是指国家所需要的重要资材。这当中包括珠、象、玉、石、木、金、革、羽等物。这些东西在当时来讲分布较广,使用范围也广。按《周礼》的规定,这些东西必须进贡给国家,由朝廷专用。
玉贝属货币,是在市场上流通的钱财。除玉币之外,九贡中之金玉物品是是不允许在市场上流通的。金玉龟贝、瑞信宝玺、牺牲珍宝、礼神器具都是朝廷所用,是国之重典所在,属于政治用品范畴,禁止流散于市场。总之,紫绿玛瑙曾经作财货之用,在历史上确曾盛行一时,并将永远留存于我国的玉文化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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