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界对传国玺尺寸的考证,认为其“方四寸,高三寸六”,这几乎没有异议。秦代每尺相当于现代的23.1厘米。故传国玺的大小相当于9.24厘米见方,高8.3厘米左右。对于材质,有蓝田玉、和氏璧两种推论。
传国玉玺是否为和氏璧所制? 《韩非子·和氏》是公认关于和氏璧最可靠的史料,文中记载楚人卞和向周王献楚山玉璞是“奉”而献之 。“奉”字的用义为“提升高度到极限”。可见楚山玉璞不可能很重,否则卞和无法将其举眉献给周王。
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中,“怀其璧”三个字更是明确地告知,和氏璧的大小是可以揣在怀里而不易被发现的。
如要用中间有孔的圆形扁状玉璧来改制,可开出四方相同大小的传国玺用料。那么此璧的圆径至少要30厘米,厚度为8.5厘米。和氏璧大如磨盘,重几十公斤。这与史料中的文字细节不符。由此推断,传国玉玺更大概率为蓝田玉所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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